先來定義一下紅粉知己:
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紅粉知己是:知心的女性朋友。
如:他視妻子為無可取代的紅粉知己。
(但有部分人認為這個例句有迴避定義的嫌疑)

我們暫且就先用教育部這個定義,
(女男、男男或女女的情況,請自行類推)
來看一下這個詞本身指涉什麼社會意涵,
或紅粉知己的存在會有什麼問題。

首先,知心的女性朋友,要做到多知心?
有人引用他國中時期的經驗,
認為男女之間存在純友誼,
有些情緒和思緒不會/不想和現任女友講,
卻會和紅粉知己講,
因為那只是一個發洩的出口,
除此之外別無其它。

好,那如果這位女性友人半夜難過要你陪?
失戀了需要一個擁抱?很多事都只跟你說不跟別人說?

到這裡,我要引進一個詞:曖昧。
<戀愛講堂>曖昧的藝術裡面講了很多曖昧的情況,
在紅粉知己討論裡面,為什麼要提曖昧一詞?

你能不能確定你的紅粉知己對你不曖昧?
你能不能確定你的紅粉知己不是在「友達以上,戀人未滿」的階段?
(單純只說友達以上,那只是超過友情,
但若再加上戀人未滿,那就有「想要滿」的意圖,不一樣。)

大多數女人聽到紅粉知己馬上跳腳,
就是因為紅粉知己多半處於一個感情模糊地帶,
不是男的想要暗渡,就是女的想要當陳倉,
在紅粉知己大旗底下培養感情,
等適當的時機扶正為后。

好,那為什麼朋友一詞就沒有問題?
有些人也是朋友當一當就變成情人,
和紅粉知己的差別在哪裡?
在於…紅粉知己的位置比朋友更接近情人一點,
所以要守備當然也是從近的開始守。

到這裡,紅粉知己指涉的社會意涵大概可以了解一點。
接著我要講,紅粉知己本身這個詞,可以是中性的,
指稱「感情非常要好的女性朋友」,
但現實是什麼?它很大部分已經被汙名化,
所以使用的時候要特別小心謹慎。

首先,你是可以自主選擇用或不用這個詞的,
如果用或不用都不影響你要表達的意思,
那你選擇使用的目的為何?
你明明知道這個詞背後隱含很多感情模糊的地帶,
縱使你完全沒有這個意思,
那為什麼你不能主動選擇不用?

回頭看一下紅粉知己的曖昧部分,
如果你沒有半夜去異性家兩人共處一室,
隨便親親抱抱摸摸打打,
那為什麼要冠上這個會讓人誤會的詞?
(縱使你什麼都沒做?)
如果該做的都做了,
那你還只用紅粉知己是要騙自己還是騙對方


所以我想,這是一種體貼,
你體貼對方在愛情裡幽微的情緒,
不使用敏感字詞描述正常不過的行為,
這樣應該不是什麼難事。

跳遠一點看愛情整體,
我們來談一下愛情和友情。

對我來說,好朋友就是好朋友,
再好的朋友也會嚴守份際,
更不用說還有很多人(包括我),
對於情感上真正要好的朋友反而份際守的比一般朋友還嚴。

為什麼?因為行動會造成心動。
你不要這樣做,就不會發生什麼會讓你後悔一輩子的事。
不要高估人性,唯一杜絕事情發生最好的方式,
就是讓它永遠不要有發生的機會。

愛情是很自私的東西,
只有這兩個人能在同一個世界裡,
其他人通通都要畫出界線來。
在談戀愛之前,
人人平等,
要怎樣展現風情,吸引男人,那都是個人選擇,
也許有些異性會靠你比較近,也許快要踩到愛情的界線,
但總之沒人和你一起在愛情的圈圈裡頭。


但如果有人和你一起在圈子裡,
你覺得異性仍然離圈子很近,你的愛人會快樂嗎?
離得遠一點,我們還是可以聊天、喝茶,
做些朋友能做的事,同時也給身邊的人心安,
不給自己機會做出跨越份際的事,我覺這樣做是很自然而且很合理的。

的情人,就是我的最好的朋友,是唯一的紅粉知己。
當然其它人也可以不這麼認為,這完全是個人主觀的問題,
但要先確保你愛的那個人也處於和你同樣的位置。

談戀愛最難的一件事是:
在你還沒談之前所講的一切都是白講,
在你談之後,講的一切還是白講。
因為你永遠不知道愛情會給你什麼難題,
不要把話說得太早,信誓旦旦說自己絕對不會怎麼樣;
因為你心裡想的和嘴巴上說的,可能對不上,
話可以講得很大方得體,但心裡是不是真的舒坦自然,
這只有你自己清楚。

對我來說,愛情裡沒有什麼紅粉知己的存在,
因為有了男朋友,其它朋友通通都退到某條界限之外,
再怎麼靠近也就只能是那樣。
這不代表我不重視朋友,
這代表我尊重我的男朋友,也尊重我的朋友,
愛情和友情混雜不清的人,才是真的不重視朋友。

我可以給朋友儘可能的支持,
但我再也不會半夜三更講電話講到天亮,
我可以先聽你講三分鐘,緩和你的情緒,
詳細情形我們稍後見面再聊;
不可能一通電話就跑去天涯海角,
但可以馬上排出時間給你,
約在你最方便的時間、最舒服的地點。

反過來說,
如果你做為一個有男女朋友的的朋友,
卻不知道要守好自己的份際,
仗著自己是紅粉知己或超級好麻吉(或之類的),
硬要選擇和以前站在相同的位置,
你只是給你朋友製造麻煩,
一點都不體貼。

所以咱們又說回紅粉知己,
這個紅粉知己,
如果真是表現得很曖昧,
那其實不需要叫紅粉知己,
如果什麼都沒有,只是純粹的好朋友,
那麼好朋友一詞也就夠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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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edy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