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世界有很多事情可以嘗試錯誤,譬如開車旅行,拐錯彎,回頭便是,又或者是想買新衣服、手機、包包,試用一下感覺不對,不買即可。

但愛情能不能試一下?

多年以前,我曾經試過一段,對方成績不差、頭腦不差、長相不差、說話技巧不差,什麼條件好像都不差,重點是–他說他愛我。好吧,為了這句話,我承認當下我心動了,衡量過一切所謂「外在客觀條件」,我沒有道理不接受他,也沒道理我們不能在一起,做些情人會做的事,譬如:牽手逛大街,擁抱或親吻。

雖然有點遲疑這段愛情來得太沒火花,和自己在腦海裡設想的完全不同,但心裡有個聲音說:「沒人規定愛情的面貌,也許這個沒有火花的愛情才是真愛,你又怎麼知道呢?」

當天稍晚,我丟水球給他:「再告白一次吧?」然後就真的名義上在一起了。我開始要習慣自己是某人的女朋友,也要習慣生活裡有男朋友的存在,不管是我和友人不成文地周三午餐約會,或是週五晚上自己獨處時間,男朋友一詞隨時有可能打亂生活步奏,而且我似乎不能有異議,因為「他是我男朋友,我們要分享生活、共渡美好時光」。

那感覺十分詭異,好比你穿了件小一號毛衣,手彎著也許還不打緊,一伸直馬上就感覺少一截,下擺也老是往上縮,全身都很不自在。

我被他牽著手(我並不想說我牽著他的手,這也多少看得出端倪),只覺得「有個人握著我的手」,然後下意識地回握,那與小時候握住父母親的手,抑或牽著女友的手,沒啥不同,單純地只是握著。我和他共進晚餐,和一個人時沒啥不同,只是多了個聊天的伴,說實在話,我和誰都很有得聊,所以相處時也不覺得侷促,自自然然地解決一頓。

從併肩行走,到公開承認給彼此名份,從單純牽手,到擁抱談心,冥冥之中似乎有個時間表,時間到了就該進入下個階段,很自然,我也覺得好像能掌控愛情節奏,挺高興的。

只是試到某一天,我突然不知道下一步該做什麼,情人間能做的普級事情都穩穩當當完成了,然後呢?是該三不五時偷摸對方嗎?是該安排晚安吻嗎?是該了解彼此身體需求嗎?我沒有答案,亂了步調,過去幾個月的交往,好像是建築在半空中,因為我「找不到下一步」這個發現,被一陣風刮走了。

我分析很久,試圖找出這中間有啥環節出錯,是約會地點安排得不夠浪漫嗎?是情話說得不夠貼心嗎?是舉手投足沒有符合一般情侶的定義嗎?

不,一切都很完美,太完美了!
只是,我不愛他。真的不愛。以前不愛,未來也不會愛。


一開始就沒有對他產生真正的情愫,只是單純地有好感,覺得這個人實在不錯,但理性客觀條件的總合,比不上一時情感衝動–我終究沒有愛上他。

那次實驗不能算失敗,後來當然是分手了,可是我也明白愛情不能嘗試錯誤,沒有心動的感覺,再嘗試也沒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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