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知道為什麼,很有寫文章的心情,但想不出要寫什麼(或者說想寫的東西太多,一時間無法定案),所以上噗浪去請大家給點意見,沒想到大家都想叫我寫「分手」…想一想,我好像也真的沒寫過類似的文章,就…寫吧!(笑)
愛情的起源,大部分是有一方先心動,兩人累積互相心照不宣的好感,然後牽起對方的手,許下承諾。愛情的結束,仍然是大部分有一方先起意,兩人累積互相心照不宣的默契,然後放開對方的手,各奔兩頭。
不是親身經歷過,很難想像為什麼明明是一段該中止的約定、該放手的人,偏偏讓人折磨多少日夜、流多少眼淚。看別人分手很容易,分析一下雙方的性格、家庭背景、各項主客觀條件,抓一個重點:「他都這樣那樣了你還要繼續容忍他嗎?」角度轉變一下,你就會看到一個垂死掙扎的自己,閉氣不呼吸,卻說自己要悶死了…
回頭檢視一下自己和朋友的戀愛經驗,其實會分手肯定是碰上錯的人,但我們偏偏都要在破碎之間翻滾,讓自己受傷痛苦流眼淚。為什麼?因為我們曾愛過。
當初會愛上一個人,一定有某種契機、某種緣份,像是冥冥之外有誰安排你們在人海中相遇、相識、相戀,這份難能可貴,讓我們更加深了對愛情的期望,更說服自己這次一定能夠攜手一生,更堅定對愛情的信仰。
你看著一個人,光是看著他,便足以叫你的心柔軟,便足以讓你的眼睛再也離不開他,對著他的背影傻笑,想著他的傻氣動容,這些都是在累積你的愛情分數,這些細微的回憶,構成了我們的愛情。當爭吵越來越多,突然有一天你看著眼前這個人,發覺再也不能牽動一絲一毫波瀾,發覺他在心裡並不是對著自己微笑,兩人的呼吸可聞,卻覺得相隔一整個宇宙。
真的,連我自己也不能明白是什麼時候光影流動、愛戀移轉,但就和某個看對眼的時刻一樣,在某個時刻,你能了解彼此再也沒有共同的未來,該放手了。
我想,在那一瞬間,想到過去那些戀情印記,想到過去那份狂熱地、溫柔地、瑣瑣碎碎地和對方一同築起的路,沒有人能不嘆息的。
嘆的是努力了、付出了,但結果不是自己想像的;嘆的是自己和對方都投注了歲月,卻愛恨兩平(甚至恨多於愛),分道揚鏣。
愛是不求回報的情感嗎?我想,應該不是。就像打球,當自己把球打給對方,對方卻沒有回過來,這場遊戲就不用再玩了。當有一方的付出得不到另一方的回應,也不能叫愛情了。
雖然是密密麻麻斬不斷的過去和自己,用力扯,總有個空間可以讓出來,就從那裡開始轉身離開吧…枯萎的花,不拔掉重種,它也不會再度芬芳。
今日葬花塚,來年迎春枝。
- Oct 31 Sat 2009 00:33
緣起。緣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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