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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宗明義第一條:
所有東西,家人和朋友都可以揀選他們喜歡的、適合的拿走,
唯一條件是「要真的會在生活裡使用」。

【關於我的書】
不限制親朋好友拿走的本數,我相信大家。
剩下的書,請我的家人和朋友幫我詢問有無適合的圖書館可贈送,
我希望對圖書館的要求如下:
1) 希望使用效率不要太低,這樣才能真正幫助到愛看書的人。
2) 或者是很缺乏某類書籍,而我剛好擁有,這樣書本才能發揮最大功效。

【關於我的衣著】
衣服、鞋子、飾品、包包…等等,如果有剩下就請我家人拿去回收,
或是拿去拍賣,所得款項捐給罕見疾病的基金會。

【關於我的收藏品】
我收藏的明信片,請在 plurk上 分送給喜歡明信片的朋友,
至於信紙、大卡小卡、CD/VCD/DVD,
如果有剩下的話一樣拿去拍賣,所得款項也是捐出去。

【關於我的回憶】
以前收過的信、卡片、明信片,
如果上面有寄件人地址的話,
就麻煩我的家人朋友幫我把它們寄還給對方留作紀念,
如果對方不要或是沒有寄件地址,那就把它們燒了,
那些回憶只有對我和那些寄件人才有意義,
不需要留著了。

【關於我的雜物】
家裡面若還用得著的,就留下來繼續用,
如果是無意義的裝飾品,就請把它們送人或丟了,
(To 老弟:老媽一定會想要都留著,你要幫我盯著她,叫她清一清。)

【關於我的錢】
當然是全數給我爸媽,如果有的話。

【關於我的電腦】
先幫我把 D 槽所有的 mp3 都播一遍,
然後把硬碟格式化,
看我媽要不要自己擁有一台電腦,
如果她不要,那就看有誰想要什麼東西,儘管拿走,
如果還有剩下的就拿去賣吧。

【關於我的死訊】
請我的現任男友(如果沒有的話就得麻煩亭嫻或麗芳),
幫我在部落格、Plurk、Facebook 和 msn 上公開這項消息。
我的帳號和密碼寫在一張紙條上,
藏在《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書裡,
麻煩你(們)了。

知道消息的朋友不要難過太久,
人生還是照樣要活的,
我的這一生過得很滿足很精采了,
謝謝你們這一路相伴,
白包不要包太多,一律公定價500就好。
(↑只能更少,不能更多,如果你經濟有困難,我了解的。)

人死了還要那些錢幹嘛?
能打平我火葬需要的花費就好了。
如果你有事不能來參加我的告別式,
不用特別趕來沒關係,
自己的生活比較重要,
我會在天上祝你們生活一切安好。:)

(如有未盡事宜,隨時得而補充之)
(↑為什麼要寫得這麼官話?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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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edy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