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撒旦的文章
你認為情人有哪些行為最不可原諒?
我突然有個很奇怪的想法:
為什麼一個有以上這些條件的男人/女人會是你的情人?

我僅列舉一些選項:
「有暴力行為」、「犯罪、做傷天害理的事」、
或甚至是「疑心病重、缺乏安全感」…
這些應該在剛認識的初期就會知道吧?
難道這些條件不會影響人們判斷是不是有進步一步交往的可能?
如果不會影響,那怎麼會成為情人後,
「出現這些行為最不可讓自己原諒」?

真是不能理解。XD

還有一些選項,
則是我覺得不應該說「不可原諒」的:
「笨、沒智慧」、「外貌太差、身材不好」、
「宗教信仰或政治立場不同」和「窮鬼」。

這些選項對我來說,有點傷人。
如果情人有上述這些狀況,而你也選擇其為不可原諒,
那我只會覺得你根本不配談戀愛。

換個方式想想,
你能容忍你的情人以這些理由說你「不可原諒」嗎?
(我的頭腦好像快要爆掉了!)


如果這一項投票改成:
「有以下何種條件的人你不會選擇做為你的情人」
我可能還會覺得合理一點。

但如此一來,剛剛沒講到的很多選項就變得可笑了,
譬如說:「無法溝通」、「生活習慣不佳或無法配合(重點在無法配合)」、「性方面的不協調」。

上述這些選項如果可以在選擇是否成為情人之前就能先了解,
那我只能說你還不懂什麼叫談戀愛。
一開始「好好的」兩個人,不一定相處過後還會是「好好的」,
因為相處過程中會產生太多意想不到的事情,
不是你、或是對方可以選擇要不要發生的。

也不是你說條件相當的兩個人,
就一定可以不吵不鬧地完美過一生。

戀愛,是要找合適的人,
不是要找完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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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edy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