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看民視的「愛」
角色介紹
女主角之一:賴家玲
男主角之一:明成
家玲的前夫是個大爛人
他和家玲曾經有過一個兒子
但死於意外
家玲後來因為子宮問題無法生育
所以他就外遇生子
為了這個私生子和家玲離婚
過了好久
家玲終於遇到一個對的人–明成
但明成是家中獨子 媽媽又守寡
再加上家玲前夫不甘願她找到幸福
跑去和明成媽說了一堆家玲的壞話
所以明成媽非常反對他娶家玲
====以上只是案例說明====
這就讓我想到大家常說的:
談戀愛,是兩個人的事;
要結婚,是兩家族的事。
凡是談戀愛的人,
沒有不害怕見雙方父母的,
深怕一個不小心讓對方父母留下壞印象,
這輩子就是跳黃河也洗不清了。
然而,我秉持著一貫的觀念:
越是不利的情況越要用樂觀的態度想辦法解決。
對於對方父母持反對意見這件事,
我的看法是這樣的:
(1) 先和你的另一半確認走下去的決心
(2) 另一半對父母要表態清楚+負起大部分溝通的責任
(3) 表現出最大的誠意(但不可以過度犧牲自己)
(以上幾點,越上面的越重要)
(1) 先和你的另一半確認走下去的決心
開玩笑,如果你的情人一點掙扎的意思都沒有,
那這段戀情剛好也可以順勢畫下句點,
省得以後想找分手理由還找不到。
這邊,我想提醒各位戀人,
不要怪罪父母為什麼沒辦法和自己所愛的人好好相處。
你想想看,當初你們在一起時的磨合期有多長?
你這麼愛他/她,又和他/她相處這麼久,
都還需要有這麼長的磨合期了,
你的爸媽難道會比你更愛他/她?
會比你和他/她相處的時間還久?
那你說,爸媽和情人的磨合期不是要更久嗎?
能想通這一點,就知道這是一場艱苦的抗戰!
沒有兩個人足夠的決心和耐心是辦不到的!
請拿出你們追求愛情的勇氣,打敗父母吧!XD
(2) 另一半對他/她的父母要表態清楚+負起大部分溝通的責任
好了,接著我們更深入地來看這個問題。
也許你會有疑問:
猴子,你剛剛不是說這是兩個人的事?
怎麼會這場抗戰都要另一半負責?
所謂虎毒不食子(這是什麼跟什麼orz),
自己的爸媽就算再怎麼生氣,
也割捨不掉基於血緣上某些奇妙原因產生的親情和
多年緊密生活發展出的深厚感情。
理論上,正常的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小孩能幸福,
所以重點不在你幸不幸福,是在他的小孩幸不幸福,
你就算講了一堆你們的幸福,
也比不上他/她和你在一起的幸福表情被爸媽理解。
另外,我要說,
這一關是三件事情裡面最難的,為什麼?
因為自己爸媽的個性當然自己最清楚,
很多人都抱持著「反正他們就是這樣,再講也沒有用」
然後輕易地棄械投降,
光有抗戰的認知卻在開戰前就輸一半了。
在這裡,猴子要提醒各位戀人,
人生至此,你和父母相處最緊密的時光已經過去,
下半輩子的依靠對象不是父母,
是緊握你雙手的那個人,
有時候真的要為自己好好地想一下,
自己真正幸福才更能對父母交代吧?
(3) 表現出最大的誠意(但不可以遇度犧牲自己)
要讓對方父母喜歡你、對你有好印象,
這是大家共同目標,
但是千萬不要抱持著「我先取得好感再說」,
然後一開始就把自己地位壓得很低,
這完全不可取!
所謂先苦後甘(這又是什麼啊orz),
你一開始犧牲自己做出太多超出能力範圍的事,
等到之後真的要長久相處的時候,
若反而做不到以前那種犧牲的程度,
不是剛好讓人有「原來你當初是騙我」的感覺嗎?
所以,誠意表現要有,
但絕對要量力而為。
所有你想要展現誠意的行為,
請把它×30(天=1個月)×12(月=1年)×30(←30年來計算),
如果你可以接受再開始行動。
不要為了求得一時的認同,壞了一輩子的快樂。
====以上正文結束====
其實我蠻心疼那些要長期抗戰的情人們,
談戀愛本來應該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為什麼做父母的要這樣為難自己的兒女呢?
真是搞不懂啊.....
我以後絕對不要這樣虐待我的小孩!XD
- Feb 13 Wed 2008 05:04
[after love] 結婚是兩個人or兩家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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