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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為什麼大家越來越沉迷網路嗎?因為它讓我們看見更多的可能。沒有它的時候,我們只能將時間耗費在「尋找」這件事上,但有了它以後,我們可以把時間花在「了解」和「交換」上。
你知道嗎?只要是人,終其一生都想要尋找可能共鳴的靈魂,不一定是全部(那太苛求),只要在某個想法上,某個字眼上共鳴,就是讓人激動不已的喜悅。現實生活裡,不是沒有這樣靈魂的存在,但生活的圈子就那麼丁點大,你要在路程十五分鐘的「住家-工作場所」中間找到,機率是微乎其微。
你說你想要自由,親愛的,網路就是一種自由。它突破時間和空間的限制,讓法國和台灣的距離只剩下四十公分(等同於你與電腦螢幕之間的距離),讓十年前和現在只差一秒鐘的時間(等同於你點選那篇文章連結的秒數)。我們不用再去幾十個、幾百個朋友之間侷限住我們的選擇,現在,我們面對的確實是「茫茫人海」了,能和你在某個地方共鳴的靈魂有好幾千個、萬個(甚或更多)。
這也是一種緣分,在彼此認知不同的時刻裡,在絕對的時間標點上,我們共享了彼此經驗構成的想法,有同有異,互相開啟新的視野,這很迷人的,不是嗎?我相信當那緣份到你身上時,你也會和我一樣高興。
你知道嗎?網路之於生活,已經不是它的附屬品,而是成為它的一種面向。你認識一個人卻不知道他在網路上的樣子,你只等於認識了他的一半,相對來說,我們可能終於一生無法了解某些人現實中的那一半,卻可以輕易了解網路上的那一半。對我來說,那是效率問題。
但親愛的你,我並非要捨棄肉身只剩靈魂存在,事實上,我還是要吃飯睡覺上廁所,但我相信生活除此之外還有更多。我在大啖美食時,會想到印度教不吃牛(三大神 之一的濕婆神的坐騎是一頭牛),伊斯蘭教不吃豬(古蘭經裡明文禁止),包含宗教在內的很多精神議題,都和生活中吃喝拉撒睡有隱密關連,差別只在於你看不看得到而已。
你曾經問過我:在「虛擬」與「現實」中,我要選擇哪一個?我說,我的生活永遠都只有現實,沒有虛擬。並不是用字母和數字建構出來的,就等同虛擬。事實上你仔細去觀察,網路上發生的事情也許比生活裡的還要現實。那是一本公開的日記本,你對著日記吐露心聲,日記也無需知道前因後果,單純地只是記錄你的一切想法。在日記本上,那些有意義的、無意義的帳號(ID)裡面,都是一個個活生生存在的人。
我問你:這有什麼好不現實的嗎?
並不是只有在網路上,才存在著「人們依照對象喜好不同發表不同言論表現不同自我」這回事,日常生活裡面也有的。會去迎合別人的人,不管是用什麼人際關係的媒介,他都會表現出同樣的行為,這和媒介沒有多大關係,是他個人本身的問題。
親愛的,我反而一直在想,這個社會為什麼會造就人們不肯真心待人?非得要除去自己的表相,進入到純粹的思維討論才能接觸彼此的靈魂?如果真的是這樣,那為什麼大家還是會追求外在的美?這豈不是自相矛盾嗎?原來人的眼睛沒辦法自主地開闔,於是藉由網路隱藏睛眼所能看見的表相,用靈魂呼喚靈魂。(所以網路上的欺騙才是真正的欺騙?)
講到這裡,我要急轉直下。
中國儒家一直在講的「中庸之道」,你一定知道。我也了解生活中的確要有所取捨,才能讓一切事物達到平衡狀態。不是「想要」就可以「得到」,也不是「喜歡」就等於「必須」。所以,親愛的,我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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