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酪梨壽司團購文被四台媒體盜用的事件正夯,我相信很多人都發表了非常精闢的看法,我也贊成酪梨壽司發文發達她對自己文章被盜用的抗議,但站在電視台的角度想,我又有個另外的想法。

兩個不同世界的人,很難去了解另外一個世界長得圓還扁。沒有使用部落格的人,大概很難知道有些部落客很夯,紅到只要報上他們的名字,部落客們都知道他們是誰。如果我是在老牌媒體工作的話,我的觀眾有一大部分不知道部落格/部落客,與其用這個他們聽不懂的語言,還不如直接再為「網友」,不是比較好了解嗎?

對小咖的網路使用者來說,管你是部落客也好、各論壇的會員也好、bbs 站的鄉民也好,被稱為「網友」有什麼不被尊重的呢?難道非得要叫 ID 或是網路上的暱稱/綽號/封號,才算是比較合理的處理方式嗎?我來隨便舉個報導的例子:最近○○○很盛行,weedyc 指出●●●orzorzorz。我如果是觀眾,一定會想「他媽的 weedyc 是誰啊?以為大家都知道她喔!」難道報上「weedyc」這個 ID 會比「網友」來得好?

也許有人會想,那不然折衷,報上「網友 weedyc 」會好一點?所以以後記者採訪路人甲乙丙的時候,那些人都要報上名字,因為他們貢獻了自己的想法,每個人都需要註明作者是誰,不是嗎?

在論壇上把文章寫得很棒的人很多,記者去 bbs 站吸收最新消息也不是什麼大新聞了。記者為了得知更多新的消息、更多大家的想法,所以去人氣很多的地方看大家在說什麼,這應該不是什麼罪大惡極的事吧?至於消息來源呢?的確是「網路上」來的沒錯啊?我覺得,如果能把「XXX論壇的OOO版的ZZZ使用者說…」報導出來,當然是非常「政治正確」的事,可是如果只是把這麼一長串的頭銜換成短短的網友兩個字,也算不上錯誤吧?又不是說把 A 公司誤植為 B 公司…。

今天要不是酪梨壽司在部落格界紅了,也出了好幾本很棒的書,網友對於文章被盜用會這麼重視嗎?會不會有我剛剛講的那些反應:「那個○○○是誰啊?自以為很紅嗎?根本沒聽過!」而如果你是小咖寫手,自己的文章被平面/電子媒體報出來,你會不會反過頭來覺得很高興「哇!上新聞了!」還是你會和酪梨壽司一樣很憤怒「掯!我的文章被盜用了!」?

再繼續講下去,就要講到 youtube 上面的東西到底能不能引用?如果使用者是非法上傳影音,引者者是不是就不應該用?若是,那是不是說,引用的人必須要查證到「這些影音都是合法上傳」才能使用?但要怎麼查證?

今天這個酪梨壽司的事件,我想最根本的問題是:我們還沒接受網路時代的來臨。網路上的確有訊息是查證不到來源的,這些訊息沒有來源就沒有報導的價值嗎?網路上的言論要怎麼引用才恰當?平面/電子媒體相對於 bbs 站/論壇/部落格…等,該把自己定位在哪裡?這些問題現在都是個爛帳。

但酪梨壽司的人氣,的確讓大家開始重視起個人媒體和傳統大眾媒體之間的界線,希望這整起事件能引起更多人的討論,趕快把那些爛帳都理一理,培養出新時代的新‧新聞道德/價值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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