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在網路上看到別人發文章,
說他自己引用別人的文章都有「弄引用通知」,
但連過去一看,只是把文章的引用鏈結丟在內文裡。
此種作法有兩個不大不小的笨點:
一、讀者會好奇為何好好的文章網址為何多了 trackback,
二、你根本沒有「真正發送通知」給原 po。
Selected Category: 說點正經的 (75)
- Aug 18 Tue 2009 10:29
如何引用文章?(發送引用通知)
- Aug 06 Thu 2009 17:05
書櫃整理書籍分類方法
剛剛有噗友在浪上詢問書櫃該如何整理才好(對,我會偷偷看噗浪的),我想每個人都自有一套邏輯啦,不過我自己覺得我的書櫃整理得不錯,藉機來分享一下囉!XDDD
一年前我曾發表過居家整理收納心得大分享(上)、(下),整理的原則其實是大同小異啦!
第一步,先把書全部都清下書櫃,好好把書櫃擦乾淨,並把書櫃擺放到定點,不然書擺進去你想再移動就難了!(會有人不知道此事嗎?)
第二步,抓出兩個種類的書:「喜愛作家的系列作品集」和「不規則設計大小的書」。
- Apr 19 Sun 2009 20:37
教養
今天表哥和表嫂帶著大女兒和小兒子來拜訪,許久不見,小孩子的成長很是快速,國二的姪女看起來就像個小大人一樣了。他們還小的時候,我去過他們家幾次,還算親近,當初對他們的印象雖少,倒都還不錯,但今天只不過吃頓午餐,就讓我對他們留下不好的印象,也對教養孩子這件事頗有感觸。
先從小的開始講起,才大班的孩子到人家家玩,巴著電腦不放是很正常的事,但我記得小時候去別人家拜訪,好玩歸好玩,總也不會自顧自的玩到都不打招呼,此為其一。其二,中餐吃焗烤,一人一份,大家都吃完了,只有他這個小少爺玩電腦玩到不想吃飯,還要媽媽坐在電腦桌旁邊餵他吃。
光看到這樣我就很光火了!沒想到他遊戲玩膩了以後,開始轉起電腦椅子來,表哥好幾次叫他別玩了,他完全不聽。原來,表哥一家預計下午要去某個牧場(我不知道是哪裡),這小少爺等椅子也轉膩之後,就開始跑到沙發上蹭啊、翻啊、扭啊,鬧著要去看牛。表哥表嫂看時間也差不多了,東西收拾收拾就要走,這少爺呢,腳短走得慢,等他到門口發現沒人幫他穿鞋,屁股往階梯上一坐,拉大嗓門叫媽媽。
那也只是雙用魔鬼粘穿脫的鞋子,他也不是不會穿鞋,因為他姊姊幫他穿了一隻,我叫他自己穿另一隻,他明明就會,他只是被寵壞了。
- Mar 11 Wed 2009 11:15
小四生到底該不該學修辭?(下)
上篇只著重在「教學部分」的討論,下篇則要和大家談談「出題內容」的部分。
先說明,我非常討厭聽到「反對考試引導教學」這個口號,事實擺在大家眼前,只要有考試的一天,它就會引導教學,所以問題不在考試「不應該」引導教學,而是在「什麼樣的考題」才能真正引導教學?真正考出大家的實力?
來分析一下考題,題目有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列舉十一個修辭法,所以你必須知道那些名詞的意義,並記住哪個名詞是配哪個意思。第二部分是五個句子,所以你必須知道各個修辭法的關鍵字是什麼,並且從句子裡面找出那些關鍵字。
(1)目的複句 (2)遞進複句 (3)條件複句 (4)承接複句 (5)排比
- Mar 10 Tue 2009 23:40
小四生到底該不該學修辭?(上)
這則新聞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了,但我還是給個連結,怕有人不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
天啊!小四考這個?可憐可憐孩子吧
...不會這些修辭學,有沒有關係?對我而言,顯然是沒有關係,因為我看得懂文章,也能寫文章。我的那些朋友,也都不會「遞進」和「承接」,照樣在社會生存,好幾位非常出人頭地。我為了小心起見,又去問了幾位中文系教授,他們都說學了這些學問,無助於小學生的國文程度。我們大家每天都會讀文章,有那一位是因為知道每一句話的修辭格以後才瞭解文章的意義的?又有那一位在寫某一句話的時候,知道這個句子屬於那個修辭格的。比方說,我們小時候都曾寫過「媽媽愛我,她每天燒好吃的菜給我吃」。我們恐怕一輩子也不知道這是什麼格。...(節錄)
那麼這份考題是長怎樣子的呢?
題目是這樣的,考卷上列出十一個修辭法和五個句子,要孩子們選擇那五個句子各是用哪一種修辭法。
- Mar 09 Mon 2009 17:34
網路時代的智慧財產權
才剛發了酪梨壽司團購文被盜用的另類思考一文,又來一則關於「智財權」很精采的討論噗,讓我忍不住大驚加流冷汗…原來我們都不懂什麼叫做智慧財產權。
首先,在還沒有網路(或網路還不那麼盛行)的年代,我們引用書、報、雜誌、期刊…等,都有一個固定格式,然而現在很多書、報、雜誌、期刊都已經電子化了,該怎麼引用呢?讓我們看一下APA格式—網路等電子化資料引用及參考文獻的寫法(APA格式是國際通用格式,很多領或都採用,所以我們姑且將它拿來作個範本)。乍看之下,這個引用文獻的方式很詳盡地列舉了網路資料的「內文引用」或是「參考文獻」的寫法,但是…網路發展到現在,除了傳統的書、報、雜誌、期刊,我們還有新興的部落格、論壇和 bbs 站啊!
在「內文引用」的部分,APA 格式提供「直接附上網址」的辦法,這解決了部落格和論壇的問題,至於「參考文獻」部分,也許可以援用(二)非期刊網路資料的第3點:「單篇獨立資料格式:(資料無作者、無日期)」,只是我有個疑問,如果資料有作者也有日期又該是怎麼個寫法?還有,台灣獨有的 bbs 站又該怎麼辦?
噗友 A_mia 認為法律沒有規範的這麼死,網友在取得這些素材的時候,可以藉由引用、留言、寄發 e-mail,來表示自己並不是要瓢切或者侵犯著作權。如果不知道著作人是誰,也可以在文章中註明「如果不小心侵犯著作權請告知,或者有哪位網友知道出處在哪?」…等,這樣是誠意的表現,法律講的是情理法,情字在前,網友做到多少我相信侵權與否公道自在人心。
- Mar 09 Mon 2009 14:32
酪梨壽司團購文被盜用的另類思考
這幾天酪梨壽司團購文被四台媒體盜用的事件正夯,我相信很多人都發表了非常精闢的看法,我也贊成酪梨壽司發文發達她對自己文章被盜用的抗議,但站在電視台的角度想,我又有個另外的想法。
兩個不同世界的人,很難去了解另外一個世界長得圓還扁。沒有使用部落格的人,大概很難知道有些部落客很夯,紅到只要報上他們的名字,部落客們都知道他們是誰。如果我是在老牌媒體工作的話,我的觀眾有一大部分不知道部落格/部落客,與其用這個他們聽不懂的語言,還不如直接再為「網友」,不是比較好了解嗎?
對小咖的網路使用者來說,管你是部落客也好、各論壇的會員也好、bbs 站的鄉民也好,被稱為「網友」有什麼不被尊重的呢?難道非得要叫 ID 或是網路上的暱稱/綽號/封號,才算是比較合理的處理方式嗎?我來隨便舉個報導的例子:最近○○○很盛行,weedyc 指出●●●orzorzorz。我如果是觀眾,一定會想「他媽的 weedyc 是誰啊?以為大家都知道她喔!」難道報上「weedyc」這個 ID 會比「網友」來得好?
也許有人會想,那不然折衷,報上「網友 weedyc 」會好一點?所以以後記者採訪路人甲乙丙的時候,那些人都要報上名字,因為他們貢獻了自己的想法,每個人都需要註明作者是誰,不是嗎?
- Mar 03 Tue 2009 22:38
靜香和小夫,是誰的錯?
- Dec 03 Wed 2008 01:32
消費券是消費了誰?政府還是人民?
先節錄一則新聞-消費券使用期限 擬縮為半年
經建會主委陳添枝在接受答詢時表示,消費券含外籍配偶共約需八百三十五億元,發放成本可控制在三%以內(約二十五億元),預計明年一月十八日發放,領取截止日為四月三十日。理論上消費券可增GDP○.六四%,但政策達成率不可能一○○%,他有把握可達五○%以上,即○.三二%,否則願下台負責。中央印製廠總經理方邵伊表示,消費券尺寸比鈔票略小,為十三乘以五點五公分、彩色印刷、無防偽線,現正比照鈔券設計中。
以上短短一段話,我提出幾點問題:
(1) 消費券發放的額度加上發放成本,總共是860億,一堆人想著農曆過年前可以從政府手上拿到紅包,但我想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這些錢是政府向人民預支,這不是860億的紅包,是860億的債耶!
- Nov 10 Mon 2008 21:43
回應:花錢買挫折感?
有兩點要補充。
第一,電玩遊戲是自己出錢購買,娛樂價值也高的產品,學習卻不是如此。或者我該說,學習的娛樂是比較高級的–在你去看比薩斜塔時聽到別人說這塔蓋歪了好爛,你會笑得出來,或是你知道五月花號根本和五月花衛生紙沒關係,或是你知道歐巴馬選上美國總統背後的代表意義是什麼,有什麼歷史的淵源。
那是一種很高級的成就感,但父母親不重視(或不知道要重視),導致孩子們只知道最表面的那種成就感–打怪、積點,當然也就不能怪他們被感官的低級娛樂所吸引,電玩遊戲裡的聲光刺激不是一代強過一代,從2D變3D嗎?聲光效果就是遊戲的賣點啊!那學習的賣點是什麼呢?
學校裡的學習什麼時候有殺死多少怪獸可以補多少血,或得到什麼觸發任務?怪獸可以代換成單字、圈詞、歷史人物、地名、自然現象、礦藏、植物名稱、化學現象…任何老師想得出來的都應該可以,但有沒有呢?學校老師有沒有一個配套措施,可以像電玩一樣讓孩子一級一級升上去呢?教育環境有沒有給孩子這樣一級一級的增強效果呢?
- Oct 06 Mon 2008 18:06
世界各國高鐵介紹
台灣高鐵幾歲了,你知道嗎?2007 年 1 月 5 日通車並進行試營運,2 月 1 日開始正式營運,現在才一歲半而已唷!為什麼突然講到高鐵?前幾天看神鬼認證第三集,裡面提到法國高鐵 TGV,和歐洲之星 Eurostar,本來只是在想 TGV 到底是什麼字的縮寫,結果你知道怎樣嗎?它是法文不是英文啊!(我這個笨蛋忘記英法是世仇,既然都是法國高鐵了,怎麼會用英文縮寫呢?真是笨到家!)總之,看完電影後對世界各國高鐵產生極大興趣,所以就上網查資料,交叉比對把各國高鐵資料整理如下:
法國 TGV (train à grande vitesse, French for "high-speed train")
1981 年 9 月興建完成巴黎-里昂間之 TGV 東南線,成為歐洲第一條高速鐵路,其最高營運速度每小時 270 公里。其後陸續完成大西洋線、北線、地中海線等,鐵路網已達 1542 公里,並仍規劃興建計畫。TGV 大西洋線列車在試運轉時創下 515.3 公里/小時之世界紀錄。最高營運速度為 300km/h。
(維基資料、官方網站、其它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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