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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我們家超級好養又超級難養的人,對於我愛吃的東西,不管你怎麼料理,水煮、燒烤、油炸、清蒸、醃漬…統統都接受。而且我愛吃的食物,就算口味不搭,但混在一起料理,我也是照吃不誤。

就好比 Friends 裡有一集 Monica 讓 Rachel 負責做一道甜點,Rachel 把奶油跟其它甜點材料和肉類混在一起做(她看錯食譜),Joey 說了一句很經典的話:「What’s not to like? Custard? Good. Jam? Good. Meat? Gooooood.」太帥了吧!沒錯!我就是這樣!

所以我媽通常不會找我試味道鹹淡,因為我根本吃不出來…

在「吃」這件事情上,我還有一點和 Joey 很像:WE DON'T SHARE FOOD!!!

我在家吃飯也是這樣,我自己夾的菜,就算夾的多了點,我也會儘量想辦法自己吃完,因為「那是我的責任」!(囧) 至於別人吃不完的部分…等我吃完了還有餘力再來說吧。

有些人喜歡好多人一起點餐,各點不同的再來大家分著吃,如果被我發現某個人在試吃別人餐點時毫不客氣地大啖一口,我下次絕不和他一起分著吃!我超級討厭這種人!

一般人不是都會客氣地切一小塊或舔一小口(ex: 冰淇淋)嗎?就是會有人毫不客氣地切走三分之一或大咬一口,然後把自己的也切三分之一或叫你回咬一大口,還說「不要客氣!」媽的,我就是喜歡吃我自己的食物,我不想吃你的,可以吧?讓你試吃一口,只是試吃,不是要交換!

每次遇到這種人,我都會好心痛啊~~~然後默默地拒絕他的提議,把剩下的三分之二吃完就算了。XDDD


ps. 請勿對號入座啊!我沒在發號碼牌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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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edy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